2024年4月20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详见正文。
载货汽车(不含皮卡车)、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摩托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人,禁止在大连湾海底隧道通行。
(一)本《通告》限行规定与道路交通标志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执行。
(二)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1.“限行区域”是指:东方路-工兴路以南、松江路(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含迎客路)、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以东(含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含红凌路)、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东(含凌水路)、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的合围区域(示意图附后)。
2.“部分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立交桥”是指:东北快速路;南山隧道、莲花山隧道、七贤岭隧道、石门山隧道、光明路隧道;东北路桥、香炉礁立交桥、大连北站立交必博官方网站桥、东联路高架桥、星海湾大桥、七贤岭高架立交桥、西部通道南段高架桥、西南路立交桥、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光明路立交桥、东方路立交桥、中华路立交桥、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
3.“早晚高峰时段”是指: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
5.“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6.“皮卡车”是指:《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规定的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7.本通告必博官方网站中的“重型、中型、轻型、微型的载货汽车”等机动车类型,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行业标准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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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主城区范围内(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的所辖区域)需按照相关规定驾驶车辆,具体请见正文。
2024年4月20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详见正文。
货车在大连行驶时需注意路段限行规定,不同车型的货车在不同的时间段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2025年大连市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等车型根据不同分类,在不同的时间段内禁止在主城区通行,处罚规定请见正文。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确保我市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现通告如下。
为方便广大市民了解大连市主城区限行规定,大连市公安局针对限行规定进行了解读,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大连公安于2025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明确了大连市主城区限行规定,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3月31日,大连市公安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大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在大连市部分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实施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2024年4月20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详见正文。
2024年国庆节期间大连将在人民广场举办升旗仪式,大连公安交警发布2024年国庆节升旗仪式期间交通出行提示
【导语】:2024年4月20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主城区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详见正文。
载货汽车(不含皮卡车)、载货专项作业车、混凝土泵车、汽车起重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摩托车、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行人,禁止在大连湾海底隧道通行。
(一)本《通告》限行规定与道路交通标志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执行。
(二)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1.“限行区域”是指:东方路-工兴路以南、松江路(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含迎客路)、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以东(含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含红凌路)、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东(含凌水路)、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的合围区域(示意图附后)。
2.“部分城市快速路、隧道、高架立交桥”是指:东北快速路;南山隧道、莲花山隧道、七贤岭隧道、石门山隧道、光明路隧道;东北路桥、香炉礁立交桥、大连北站立交桥、东联路高架桥、星海湾大桥、七贤岭高架立交桥、西部通道南段高架桥、西南路立交桥、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光明路立交桥、东方路立交桥、中华路立交桥、振连路立交桥、201国道立交桥。
3.“早晚高峰时段”是指:6时30分至8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
5.“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
6.“皮卡车”是指:《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规定的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箱(可加装货箱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7.本通告中的“重型、中型、轻型、微型的载货汽车”等机动车类型,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行业标准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