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24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下称《通告》),明确凡是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禁止在省内高速公路通行。

《通告》明确,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确保2024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东省实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必博平台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其中《通告》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是指运输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物质或物品的运输车辆。

在全省范围内,为自来水使用、发电生产、城市燃气、加油(气)站、应急航空救援、医用氧等涉及国计民生项目提供保障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空车不受通行限制。违反该《通告》限行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春运和春节假期:2024年2月4日0时至2月7日24时,2月14日0时至2月17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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