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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单位预算


  并组织实施全是有关交通运输和港航工作的正常措施、办法规定、工作规定和体制机制;研究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有关交通港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统筹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以及国际枢纽海港建设。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和港航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实施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实施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民航、铁路规划工作。

  (三)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的市场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市场监督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全市港口经营管理工作、港口设施保安工作、监督全市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市船舶引航服务;负责全市港航发展政策制定与实施、航线布局、对外合作、项目招商、港航信息化工作;统筹邮轮、游艇管理和产业发展。

  (五)负责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全市道路客运、汽车租赁(网约车)、驾培、维修等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道路危险品运输监管工作;配合做好现代物流业交通领域工作。

  (六)负责提出财政资金在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的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和港航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交通战备物资的运输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和港航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行业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优化行业结构,促进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一、关于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8,092.3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8,092.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0,180.98万元、上年结转8,81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9,100.00万元;支出总计68,092.3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1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8,84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6万元,结转下年0.00万元。

  二、关于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180.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576.64万元,主要是儋洋一体化单位合并,公路、道路项目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0.11万元,占0.001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3.05万元,占0.001%;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48843.65万元,占0.996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5.56万元,占0.000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0.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4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缴费总额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缴费总额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9.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61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缴费总额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9.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7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增加,缴费总额增加。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66.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5,525.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959.08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项目增加省级资金洋浦港航运补贴。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10,224.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省道S307省道S307乌那线兰洋至那大升级改建工程和省级资金农村公路六大工程。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408.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6.51万元万元,主要是减少基础设施建设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5.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关于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99.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5.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2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与上年预算较上年预算减少46%。减少主要原因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厉行节约。

  (二)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9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943.57万元,主要是儋洋一体化单位合并,功能科目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91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592.91万元。主要是促进航运发展专项资金为政府性基金。

  六、关于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其他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68,092.37万元

  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收入预算68092.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811.39万元,占12.94%;经费拨款收入40,180.98万元,占59%;政府性基金收入19,100.00万元,占28.05%;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60.41万元,主要是企业补助、委托业务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增加。

  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2024年支出预算68,09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21万元,占1.02%;项目支出67,393.16万元,占98.97%。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960.41万元,主要是企业补助、委托业务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4万元。

  2024年洋浦经济开发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716.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824.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92.57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洋浦必博首页经济开发交通运输和港航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4年洋浦经济开发交通运输和港航局3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8,992.37万元、政府性基金19,100.00万元。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必博首页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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