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一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近期查处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执法典型案例。
一、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5年6月25日,新余市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有员工无证进行电焊作业。新余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核查,经查,该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两名员工无证进行电焊作业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新余市应急管理局对该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叁万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bibo必博官网罚。
2025年8月1日,渝水区应急管理局协同区商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厂存在非法储存柴油的严重问题,且存在非法为厂内铲车加油的违规行为。该厂擅自将一辆废弃车辆非法改装成加油车辆,用于为本厂铲车加油,现场查扣尚未加注完毕的柴油1吨且未配备任何消防设施。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渝水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厂作出处人民币伍万壹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8月11日,根据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的线索信息,高新区对外合作局协调并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展开摸排,在位于高新区新欣北大道1186号附近,工作人员发现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油罐车,该油罐车配备了储油罐及整套的加油设备。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辆非法改装的油罐车进行了查扣,通过调查该油罐车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24年版)》第4章序号92的规定,新余市交通运输局作出给予油罐车车主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5年7月30日,根据分宜县商务局移交的双林镇辖区内存在油罐车涉嫌非法运营问题线索,分宜县交通运输局根据举报线索锁定涉事车辆活动区域。经查,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一辆油罐车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分宜县交通运输局对该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人民币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