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其他道路运输服务,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道路客运服务
某单位租赁社会化车辆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连市中山区时代广场A座15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满后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及中标人履约情况,可酌情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一年。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必博平台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旅客运输)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旅客运输)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旅客运输)。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